2007年05月22日
今日看報紙提及在香港有兩宗關於動物受忽視的新聞,希望各愛護動物的人關懷身邊的狗狗和街邊被棄的小貓之餘,也關心一下牠們吧,貫徹一下愛護動物的行為吧。
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表示,中華白海豚雖然被選定為回歸吉祥物,實際多年來仍受不同的環境被破壞的威脅。牠們的吉祥物之名,似乎亦在回歸當年受人利用外,經濟差時也被生態觀光團被滋擾,從沒有人好好當牠們是吉祥物或珍貴的海洋生物吧,如今要在大嶼山北大興土木時,牠們依然被忽視,因為已經沒有利用的價值了。
另外在南丫島有人養了兩頭被棄的豬,初時因為被投訴惡被撿控罰款,把一幅爛地改建成豬花園,按照 漁護署的建議設排污和棲息設施,杜絕臭味,環保署其後指南丫島屬「禽畜廢物管制區」,將會檢控她,並沒收豬隻,交往漁護署。可是在上述區域內,只養一頭豬的人士可獲豁免,那為何在其他地區,甚至在我的屋村內禁止養寵物的地方,也大量有人可以養兩、三條大狗呢?不滋擾、不衛生、不犯法嗎?看從萍果日報下載的相片來看,那地方應該比我那不足四百呎單位還大吧,也不會像我屋村的狗一樣,隨街拉屎吧!南丫島真的容不下兩頭豬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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